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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世界杯买球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世界杯买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二部分 2026世界杯买球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6世界杯买球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6世界杯买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2026世界杯买球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为正县级。
第三条 市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地方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地方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地方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草原生态旅游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执行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自治区级资金和市本级投资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的具体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为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贡献力量。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2)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权等工作,负责国家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申报工作。(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2.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草原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拟订草产业发展政策、草产业技术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饲草业发展,指导草种繁育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3)市林业和草原局与农业农村局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促进草原保护与草畜平衡、草原畜牧业有机衔接、协同发展。
3.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负责建立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承担森林防火专区指挥部的职责,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3)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4.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四条 市林业和草原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务、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机要、督查、考评等工作。承担起草林业和草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文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
(二)生态保护修复科。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市国土绿化方案,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荒漠化防治和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起草全市防沙治沙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指导退耕(牧)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科。监督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方案。监督森林采伐限额的执行。监督实施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审核、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指导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并承办对依法应由国务院和自治区及其所属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林政执法工作,并负责林政案件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生态效益补偿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四)草原保护和产业发展科。指导草原保护工作,拟订地方草原保护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草地资源、草地生态治理监督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冬虫夏草采集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林业产业政策和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意见、中长期林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林业产业项目。
(五)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管理科。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和意见。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的具体工作。
(六)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地新建、调整建议并按程序申报。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各县(区)在保护区管理及合作项目中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草原生态旅游工作。
(七)森林公安局。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查处重大涉林案件。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八)规划财务科。监督管理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投资和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编制申报建设项目。监督市级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项目资金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财务、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监管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
(九)政工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第五条 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为8名。县级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森林公安局3名)。
第六条 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26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2026世界杯买球林业和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世界杯买球林业和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804.17万元,预算支出为2,779.84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2,779.84万元相比增加24.33万元,增长0.88%。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2804.17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2,779.84万元相比增加24.33万元,增长0.8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2101.93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1965.7万元相比增加了136.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702.24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814.14万元相比减少了111.90万元(2016-2019年森林防火专区奖励资金164.5万元等纳入2019年度年初预算,2020年无此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1.93 万元,占总预算的74.96%;项目支出702.24万元,占总预算的25.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数为197.0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数为1.3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数为7.3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数为8.6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数为38.3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数为60.1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数为21.0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数为614.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数为100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部门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数为702.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部门其他类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数为146.25万元。主要用本部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2101.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7.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0%;商品和服务支出172.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8%。
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2.67万元,其中:办公费3.49万元、印刷费2.10万元、水电费7.11万元、邮电费6.75万元、取暖费1.75万元、差旅费55.92万元、维修(护)费1.29万元、会议费1.04万元、培训费1.21万元、公务接待费11.86万元、工会经费26.97万元、福利费0.82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1.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86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9.9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1.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61.79万元与2019年61.62万元相比增加0.17万元,增长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车辆购置费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增加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减少0.55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与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一致,没有增减变动。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预算总收入280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4.17万元;预算总支出2804.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9.61万元,农林水(类)支出232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6.25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0年度预算总收入2804.1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0年度预算总支出2804.17万元,分别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9.61万元,农林水(类)支出232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6.2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2.67万元,其中:办公费3.49万元、印刷费2.10万元、水电费7.11万元、邮电费6.75万元、取暖费1.75万元、差旅费55.92万元、维修(护)费1.29万元、会议费1.04万元、培训费1.21万元、公务接待费11.86万元、工会经费26.97万元、福利费0.82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资金中安排了1个项目为政府统一性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即2020年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费用427.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计1763.7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价值888.95万元、车辆价值516.1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58.6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2026世界杯买球对所有预算专项资金实现绩效全覆盖。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对每个专项资金根据工作内容和投资规模设定了较为合理的绩效评价目标,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预算管理使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成绩。
(五)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度年初预算未安排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
(六)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